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,分別是劉偉彪先生(委員會主席)、徐慶全先生太平紳士及李企偉先生。 審核委員會之成員並沒有公司現任獨立核數師事務所之前任合夥人。
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如下:
(A) 審查財務報表和報告,在呈交董事會之前,考慮合資格會計師或外聘核數師 提出的任何重大或不尋常項目。
(B) 參考外部核數師的審核工作、聘僱費用與條款,以檢討與獨立核數師的關 係,並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、重選連任與罷免,向董事會提出建議。
(C) 審查蒙古能源的財務報告制度、內部監控與風險管理系統及相關程序的恰當 性和有效性。
審核委員會通常一年召開兩次會議,以審閱財務結果與報告、財務報告、內部監控與合規程序,並就獨立核數師的重選連任提出建議。